2024年7月3日下午,重庆三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庆华律师受邀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授课,解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并结合税务行政复议的相关案例对行政复议的全过程进行讲解。国家税务总局重庆两江新区税务局及下属的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及鱼嘴、鸳鸯税务所的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专题讲座培训。
专题讲座中,杨庆华律师从《行政复议法》(2023修订)的立法目的、主要特点和修订亮点三个方面展开讲解,对新增的行政复议范围和简易程序等内容作重要阐释,同时结合《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讲解实践中容易出现的税务文书问题。另外,采用流程图的方式对税务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全流程和法定时效进行梳理总结。
在互动环节中,针对重庆市两江新区税务局在实践中遇到的责令限改是否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的难题,杨庆华律师进行了详细分析。如果责令限改通知仅包含过程性、中间性行为,未设立、变更或终止纳税人的权利义务,没有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实际影响,则不属于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如果责令限改通知既包含纳税争议内容,又包含过程性的通知内容,则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同时,杨庆华律师对制作税务文书做出特别提醒,为了避免增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复杂性,税务文书应当避免 “一书多事”的现象,比如将催告通知、征税决定、税款缴纳、税款催缴、取消税收优惠资格等事项分别制作多份文书,力求“一事一书”。
通过此次专题讲座,税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通过本次讲座,增强了税务工作人员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促进依法治税,营造良好税收法治环境。